拆迁国家赔偿金是双倍的吗
时间:2023-08-05 19:15:32 10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地产评估价格的房屋装修协议补偿金额(或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地产评估价格的房屋装修协议补偿金额或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被拆迁人取得产权转换的房屋评估价格。(二)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每人平均占有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双倍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双倍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1、双倍赔偿金的条件如下:

(1)从事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赔偿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有过错的,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

2、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没有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前述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3、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4、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或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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