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辞呈需要写明申请日期,并不需要写办理离职的时间,办理离职的时间应该由单位确认。但是办理离职的时间需要在申请离职日期的一个月内。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一、辞职申请书与辞职通知书的区别是什么
1、辞职申请系请求权。
在辞职申请的情况下,在期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实际上是劳动者在行使请求权,请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则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系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则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仍然存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前文所述,仅仅是单纯的辞去职务(董事长、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等职务),用人单位同意的话,则履行一下相关的程序即可,不同意的话那就继续担任该职务。
2、辞职通知系形成权。
(1)如果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则辞职通知到达用人单位30日,即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是否批准,30天后劳动合同关系不再存续。因为解除权系形成权,一方作出即产生解除的法律效力。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期满即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2)如果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第一款的规定,则辞职通知到达用人单位即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无需用人单位同意,至于解除的理由是否成立,仅影响经济补偿金是否支付,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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