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刑事案件一般要判多久
一般刑事案件一般要判多久,要看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一般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案件可延长至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案件比较复杂可再延长一个月,另外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可申请再延长二个月,如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的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审查(检察院)阶段:嫌疑人被羁押的,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办案期为1个月,案件比较复杂的为1个半月。但如出现补充侦查情况的补充侦查期为一个月,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为2次,每次补充侦查后办案期限从新计算。审判阶段:一审的期限普通程序一般为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案件比较复杂可在二个半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审理期为20天。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一般为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案件比较复杂可在二个半月内审结。
二、刑事案件的构成要素
刑事案件的构成要素有:
1.作案时间要素;
2.作案空间要素;
3.案件相关人要素;
4.案件相关行为要素;
5.案件相关物要素。
三、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
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是:
1.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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