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水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材料
1.个人申请
2.居民户口簿
3.结婚证
二、天水夫妻投靠落户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天水夫妻投靠落户办理地址
天水市麦积区羲皇大道东路46号麦积公安分局办公大楼一楼户政管理大队办证大厅
四、天水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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