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异地就医需办理的手续:
1、转诊证明:
去外地看病的话想要用医保卡报销,那首先要在本地的医院开一个转诊证明,这个证明需要在本地稍微大一点的医院,最少要是县级医院以上;
2、医院盖章:
在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完转诊证明以后需要盖章,这个盖章可不是随便医院的章都可以,必须是开转诊证明医院的社保窗口的盖章;
3、社保局登记:
开完转诊证明和医院盖章以后,带着相关的资料去当地的设备局进行登记,这个登记主要就是为了在社保局备案,方便以后进行异地的医保报销;
4、医院发票:
在异地看病报销主要还是住院治疗的报销,看完病以后让医院开一个发票,一定要保管好发票,这是报销的依据;
5、社保局报销:
看完病回来以后要到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报销,带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发票、身份证、户口本和社保卡等材料;
6、门诊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盐城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1、长期驻外人员(1)备案资料。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并按人员类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异地安置退休和异地居住人员需提供异地户口本、房产证或其他有效异地居住材料;异地长期学习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或学校、培训机构盖章的证明材料;(2)参保人员确认长期驻外所在地区。(3)经办人员即时录入系统,生成《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表》。(4)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参保人员签字后交经办机构留存,另一份经办机构盖章后交与参保人员。2、异地转诊人员(1)盐城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根据参保人员病情填写《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表》,并由医院审核盖章确认;(2)参保人员将《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就近送至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登记;(3)转外就医备案为1年,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多次就诊,周期结束后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延期或变更转诊信息的,凭异地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医疗文件到南京市异地就医各级经办窗口办理延期或变更。
全文9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