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空头支票会受到行业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开具空头支票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应进行罚款;若是空头支票出票人不主动缴纳罚款,会被按日加处罚款。
一、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
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骗取信用证的;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二、做承兑汇票生意能否犯法
做承兑汇票生意犯法。该行为属于金融票据欺诈,其主要行为有: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
2、明知汇票、本票、支票无效;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4、签发空头支票或使用与预留印章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出具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或作虚假记录,骗取财物;
6、利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银行存单等银行结算凭证骗取财产。
三、票据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票据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汇票、本票和支票,而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1、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2、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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