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注意的细节是:注意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与合同要求是否一致;注意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等。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一、双方签订买卖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1、要明确房屋售价以及过户税费承担方式。特别是税费承担问题,因大多数买卖双方均不知应负担什么费用,约定不明时双方容易产生纠纷。
2、明确房款交付方式及时间。避免因一方拖延而使协议得不到履行。
3、明确房屋过户及交房时间。以督促双方办理过户及交房手续。
4、明确违约金的数额。避免出现纠纷时,因违约金数额不明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或执行。
5、尽量不要签订“阴阳合同”,即为了避税而签订高低两个价格的买卖合同,将低价格的合同拿到房管部门过户,实际执行高价格的合同。双方一旦出现纠纷进行诉讼,可能会被判决按过户合同处理。有时双方签过买卖合同到房管部门过户时,房管部门会要求重新签一份格式合同,如重签的格式合同与先前的实际合同不符时,应在实际合同中注明“如过户合同与本合同有不一致时,均以本合同内容为准”等字样。
6、应互留对方的身份信息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出现其他问题时可以找到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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