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证据的效力取决于三个因素:鉴定结论的查证属实性、证据内容的客观性和关联性、以及司法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只有满足这些条件,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司法鉴定证据的效力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
1.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客观性和关联性是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是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法律保证;
3.司法鉴定程序的合法性直接影响着鉴定意见的准确性。
司 法 鉴 定 证 据 效 力 维 度 的 分 析
医疗事故鉴定是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证据。然而,在诉讼过程中,医疗事故鉴定只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应当经过当事人质证,由法官确定其效力,其结论并不必然为法庭采纳,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因此,在医疗事故纠纷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审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并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医疗事故鉴定也不是医疗行政部门对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在医疗事故纠纷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只是审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并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医疗事故鉴定也不是医疗行政部门对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全文5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