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品房的延期交付问题,首先应当尝试与开发商进行沟通洽谈。此类业主可考虑联手其它同类业主以共同的权益诉求,与开发商展开有针对性的商讨。在此过程中,务必注重维权手法的合法性,避免采用任何过于激动或可能影响公共秩序的行动方式。
其次,如果与开发商的谈话并未达成共识,亦可行使法律武器,向法院提出针对开发商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其对自身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在这一环节中,需提交购房合同以及相关的发票凭证作为证据支持。
此外,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的延期交付可分为两种类型:正常延期交付及非正常延期交付。
1.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通常是由施工进度延迟、相关政府审批手续滞后、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迟缓等原因造成的房屋逾期交付现象。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应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待相关事项得到妥善解决之后,便可顺利完成收房流程。
2.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则主要源于开发商的经济实力不足、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无法获得批准,从而导致开发商无法按期或短期内交付房屋的状况。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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