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怎么诉讼
时间:2023-05-06 10:02:04 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遗嘱继承怎么诉讼

1、单独地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遗嘱有效。

2、向法院起诉要求根据遗嘱分割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遗嘱继承需要到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立案。

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时,需要带上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要根据不同的遗嘱类型而有所区别。对自书遗嘱的效力有质疑的,可以提出以下相关证据材料:

第一、遗嘱不是由被继承人亲笔书写;

第二、被继承人在立遗嘱时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继承人受到了他人的胁迫、欺骗;

第三、被继承人存在另一份日期在争议遗嘱的日期之后的遗嘱等。

对代书遗嘱的效力有质疑的,可以提出以下相关证据材料:

第一、在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上存在瑕疵;

第二、存在其他效力更高的遗嘱等。

二、遗嘱继承生效条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无效。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三、遗嘱继承的时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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