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自诉案件超过追诉时效的,可以起诉,但法院会因追诉时效而撤销案件。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追诉权将丧失。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胜诉权将丧失,应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
刑事自诉时效规定
诉讼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规定的是您的胜诉权在多长时间内受保护,而诉讼期间则是指具体诉讼行为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完成。下面是介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诉讼期间时效:
1、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被告答辩,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发送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5、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为十日。
6、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的二审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上诉后三个月内审结;不服裁定提出上诉的,应当在受理上诉后三十天内审结。
7、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8、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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