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对检察院批准逮捕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这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犯罪事实来处理。如果相关情况不清楚,可以聘请律师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上诉、控告或者举报,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负责处理公民的上诉、控告或者举报。
检察院排除非法证据后对嫌疑人怎样处理
1、人民检察院排除非法证据后,犯罪嫌疑人不再符合逮捕条件但案件需要继续审查起诉的,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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