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来说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怎么认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n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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