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废物的分类是怎样的
医疗废物分为5类∶
1.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
2.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
4.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5.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流程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流程如下:
1.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2.医务人员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破损、渗液和其它缺陷。
3.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至院内临时贮存室。
4.临时贮存室的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交由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指定的专门人员处置。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专职人员应当对临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资质
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资质:
1.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
2.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3.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4.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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