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在学校不小心撞到同学谁的责任要付营养费吗
关于学生意外伤害同班同学的责任归属问题,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判定:首先,若学生在无意中导致了与自己同龄的同学受伤,那么就需要由该名学生的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母)承担起对受害者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相关侵权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那些身心尚未发育完全或者受限的未成年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他们的监护人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侵权责任。
如果学校在处理此类事件时未能充分履行其应有的教育和管理职责,那么它将被要求承担起相应的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闯红灯被撞全责,对方需要赔付吗
确实如此。
若事件结果判定为我方负有全部责任且对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我方可向对方所投保之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请求其在交强险限额内给予赔偿。
若对方并不服从赔偿决定,您有权将此案件诉诸至相关法律机构,通过法诉讼求赔偿。
根据相关规定,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其他受害者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应由保险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受害人故意行为所致,则保险公司对此类情况不予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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