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人在学校造成人身损害的,学校如果不能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如果是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尽到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不能证明尽到相关责任的,则应承担补充责任。
小孩在学校撞伤了怎么向学校要求赔偿
小孩在学校撞伤了向学校要求赔偿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协商不成的,通过校外人员调解、行政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家长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维权,如果采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秩序行为,侵犯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的,可能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全文6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