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费用如何计算
自2008年5月1日起,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不需要交费。《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资料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所需的资料如下: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仲裁委员会两份,申请人保留一份,除了说明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外,申请书还应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和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当携带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当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员会要求申请人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相关材料,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写下接收仲裁文件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三、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3.仲裁庭于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副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据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工资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决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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