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洛阳市身份证办理流程
本人(或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居民身份证服务处填表→照相室照相→到前台核对图像和文字信息→采集指纹→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表》上签名确认→缴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的也可在网上受理,网上受理流程详见《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网上受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办理居民身份证速递业务的,办理身份证受理手续后,可到所在地邮政局自营网点或速递代办点办理特快专递手续。
二、洛阳市身份证办理条件
洛阳户籍居民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本人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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