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封需要法院出具解封的法律文书,由法官去车管所办理;法律规定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晋中市和顺县解封了吗
截至2022年12月20日晋中市和顺县是已经解封了。
山西省最新疫情防控措施:
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并的人员: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期间赋红码管理,加装电子围栏设备,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的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2、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并的人员:实施3天健康监测,除“落地检”外,分别间隔24小时再开展2次核酸检测(3天3检),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未落实的赋黄码管理,补齐核酸检测频次后再予转码;
3、对省外入(返)并货车司乘人员:继续坚持入(返)并后“5天5检”和点对点无接触货物交接等防控措施;
4、对密切接触者及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对入境人员在第一落点已经完成“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不再重复管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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