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开发商纠纷的情况下,若满足特定条件,则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具体来说,当开发商未能履行其义务而构成违约之时,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要求退房:
首先,开发商与购房者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同意解除房屋购买协议;
其次,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解除条款,且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恰好符合该等条款所规定的条件;
最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已导致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使得购房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