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指的是公司的股票能够在证券所挂名并成功上市,可进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通过发放股票的形式募集资金,但有限责任公司不行,除非进行股份制改革。上市公司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在证券所交易,比如:股票需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管局核准、公司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无虚假宣传、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3000万人民币等。
上市公司融资风险
1、市场波动加剧的风险。由于质押股份市场价格的波动性,为了保护质押权人的利益,股份质押时其市场价值一般远高于质押融资金额,按照市场一般估算的3-4成股权质押率,二者之比普遍在250%-300%之间。鉴于创业板的高波动性,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份可质押融资金额较主板更低。
2、市场流动性风险。如果个别大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融资投放到股市,通过配资再次购买股票,以获得投资收益或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旦股市出现波动行情,风险将会被进一步放大。
3、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风险。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对象主要为市场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大多不具有长期从事实业经营管理的安排。
4、上市公司违法违规风险。股权质押的融资金额、追加质押物的预警线、平仓线与上市公司股价密切相关,必然增加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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