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成品油加油站外部安全间距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4-22 19:01:54 2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发文单位: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号:皖安监化〔2007〕195号

发布日期:2007-10-9

执行日期:2007-10-9

各市安全监管局:

目前,我省少数在用的成品油加油站因埋地油罐或通气管管口与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以下简称外部安全间距问题),有的存在已久,无法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能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参考外省做法,并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成品油加油站外部安全间距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原则

(一)加油站自身造成的外部安全间距问题由本单位负责。

(二)非加油站自身造成的外部安全间距问题,无论是后期规划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产生的,还是非法违法建设造成的,由所在地政府有关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

(三)达不到标准规范规定条件的,责令停业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消除外部安全间距问题这一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注销或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符合发证条件的,可重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对于非加油站自身造成的外部安全间距问题,加油站应依法向所在地政府及有关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提出解决的要求。

二、处理程序

(一)因加油站自身造成的外部安全间距问题的处理

1.由加油站所在地的市、县安全监管局负责立即向加油站下达停业整改执法文书,限期40个工作日实施整改,并督促加油站做好停业善后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市、县安全监管局下达停业执法文书时应抄报省局。未按要求停业的,省局依法按程序吊销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告知省工商局同时依法做出吊销该加油站(法人)营业执照或注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等行政决定(告知通知式样见附件1)。停业整改40个工作日仍未消除外部安全间距问题的,省局依法注销或吊销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用附件1告知省工商局。

2.加油站外部安全间距问题整改后,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加油站凭验收意见到省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手续。已注销或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整改后,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重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非加油站自身造成的外部安全间距问题的处理

1.由加油站向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反映或申诉,请求协调解决。

2.由加油站所在地的市安全监管局立即向加油站下达停业整改执法文书,限期40个工作日实施整改,同时市局或省局填写《安全隐患告知书》(式样见附件2),将隐患产生原因及执法情况告知所在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该加油站做好停业善后工作,并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未按要求停业的,省局依法按程序吊销该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用附件1告知省工商局同时依法做出吊销该加油站(法人)营业执照或注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等行政决定。停业整改40个工作日仍未消除外部安全间距问题的,省局依法注销或吊销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用附件1告知省工商局。

《安全隐患告知书》被告知单位涉及设区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由省局填写告知;其他情形由存在外部安全间距问题的加油站所在地的市局负责填写告知。

3.外部安全间距问题整改消除后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加油站凭验收意见到省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手续。已注销或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整改后,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重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有关技术措施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要求,对目前在用的加油站,其地下油罐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能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可采取降低加油站等级,或采取增加油气回收系统,或直接采用在油罐内使用阻隔防爆技术,经验收合格后,使其符合规范要求。

四、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措施及其验收

(一)加油站埋地油罐采用阻隔防爆技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安全监管部门仅推广技术,不推广产品。

(二)加油站实施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工程,实行施工过程监理和省安全监管局备案制度。

(三)加装阻隔防爆材料的加油站,应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对施工单位加装阻隔防爆材料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工程结束后,由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安全验收。加油站(或投资业主)、施工单位和施工过程监理这三个单位对出具的施工、竣工、监理意见负责。

关于加油站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工程安全验收的具体意见另行下文。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附件1:关于吊销(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单位名单的通知

(式样)

年第号

省工商局:

我局已依法吊销(注销)了____________《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你局依法和管辖处理,吊销其法人营业执照或注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

年月日

附件2:

成品油加油站重大安全隐患告知书

(式样)

年第号

____________(当地政府部门):

我们在对_______________(安全隐患所在的加油站名称)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外部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标准规定__米,实际__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加油站应立即停业整改,由你市(县)政府负责督促其停业,并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隐患的产生是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造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请你们予以协调解决,限期一个月,逾期仍未消除这一安全间距不足隐患的,我局将依法吊销该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之后,该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并因外部安全间距不足问题扩大了事故损失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年月日

抄送:______市政府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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