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4年3月24日,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召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接座谈会,会议研究讨论了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办理了工作交接事项。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接座谈会纪要
安监局海油办
二00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接座谈会纪要
2004年3月24日上午,刘成江同志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持召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接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2003年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情况、2004年工作计划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组建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下一步如何做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原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向现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移交了有关文件及印章。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及其各分部、原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及其有关监督处(所)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经研究,会议确定如下事项:
一、关于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直接承担的职能
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的部分职责分别由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海油分部、中油分部和石化分部承担,其他职责仍由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直接承担,主要包括:
(一)组织起草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安全生产行政法规、规章和规程;
(二)综合监督检查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
(三)组织实施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设施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可工作;
(四)组织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所属安全监督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并负责安全监督资格的公布;
(五)负责海洋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备案工作;
(六)负责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设施和专用船舶作业许可证及作业认可通知的备案工作;
(七)负责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八)组织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负责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及处罚;
(十)负责各分部负责人任命的审查工作。
二、有关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英文缩写等事项
(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及各分部对外暂时沿用“COOOSO”的英文缩写;
(二)各分部自行印制文头纸、信封,格式统一;信封上印各分部自己的地址、电话;
(三)作业许可证和作业认可通知仍由各分部印刷,其样式、编号方法不变;各分部每半年报告一次作业许可证和作业认可证的发放情况(视为备案);
(四)实行了作业许可证审查的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设施等,视为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五)此前公布的、有关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的25个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海油分部代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归总解释;
(六)各分部设立下属的监督处,报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备案,但不再刻制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字头的公章。
三、2004年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
广大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人员要提高对海洋石油作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把握好定位,切实履行承担的监督管理职责。2004年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法规标准建设,进一步完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的法规体系,尤其在法律、法规的起草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
(二)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岗位责任落实的检查;
(四)强化日常监管,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做好事故分析处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五)加强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管理,坚持执行作业许可和作业认可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六)不断完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七)加强基础建设,规范、理顺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的内部管理;
另外,中油分部、石化分部的组建工作要加快进度,监督管理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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