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子女的判决: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和母亲一起。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长期未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一起生活。
父母双方约定两周以下子女与父方同居,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许可;
2、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绝育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儿童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警察属于军婚吗?
警察应该不算军婚。武警,是军队任务中军事警戒内容的军人,是军队中的军事行为部分,是国土境界内部军事武装警察的简称。军人与警察,是分属于两种不同职责意义的类型概念。概念通则:1,军人,是担负国土安全防卫和保护国家境内外利益责任与义务的军事行为执行者。体现的是,以生命做为义务捍卫着的国家意志。2,警察,是政府职能部门行使政府职能的职业工作者。体现的是,政府职能的岗位工作职业能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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