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的条件是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或者不增加,损害债权人的债权。财产保全的条件是,由于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合同保全措施的代位权或撤销权;财产保全是程序法中的制度,合同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区别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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