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传统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自媒体流行开来,不少网民在成为内容消费者的同时,也成为了内容生产者。
目前,中国网民数量接近6亿,各类微博、论坛注册用户更是早以10亿计。网民们依靠优酷、PPS、百度贴吧、微信、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每天上传的视频、图片、文字信息数以百万计。在海量的信息中,一些商业网站和个人疯狂地盗取他人作品占为己用,网民的版权屡屡被侵害。
网络侵权现象普遍
据悉,传统的知识产权领域包括版权(著作权)、商标和专利。事实上,相比其他两个而言,版权的范围更大,包括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各方面的作品。只要作品完成就拥有版权,即便作品没有发表,没有进行登记。
有业内人士表示,一些资源分享平台、电子商务网站通过提供各种链接的方式,在各个网站之间、网站与传统媒体之间,转载文章而不付费;一些大的数据库、数据公司,把众多版权人的作品放在网上销售,都涉嫌侵权。
近段时间,网络维权最火的事件莫过于优酷土豆、搜狐视频等企业针对百度、快播启动的网络视频反盗版行动。在此之前,最知名的个人版权维权行动要属韩寒等多名作家联合就自己作品的版权问题与百度对簿公堂。
从发起方来看,这两个案例中一个是资金实力雄厚的视频网站公司,另一个是社会名人,未有普通个人单独拿起法律武器向侵权方维权,而在自媒体每天上传的海量信息作品中,绝大部分属于普通个人创作。
记者发现,根据大众点评网的内容上传协议,用户发布的信息,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并非归用户所有,而是完全归大众点评网,用户本身并没有保留的权利。
这样的用户协议显然是不合理的,虽然他们的做法可以看作是为了保留多年积累的用户,但这个协议未免过于霸道。网民徐先生对此表示。
网民版权意识薄弱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哈艳秋认为,网络和传统媒体的差异较大,而网络侵权无疑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首先,网络侵权现象较为普遍,只需复制粘贴文字内容,或者将图片的水印PS(一种图片处理软件)去除掉后发布即可,其侵权成本更低。其次,网络侵权的行为主体比较隐蔽,很难找到侵权者,由于网页更新很快,并可以随时删除,证据的抓取比较困难,维权成本较高。同时,网络上发布信息更加迅速、简单,传播速度也更快,很容易产生未知的叠加效应。
普通个人为何少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记者调查发现,除了不少作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外,网民版权意识薄弱是其面临侵权退而却步的主要原因。
重度微信控刘海表示:我就喜欢自己上传的作品被广泛传播,至于别人怎么用,我才懒得管呢。我上传的东西被转发的次数越多,我就越有成就感、存在感。和刘海持同样观点的网民不在少数。记者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20名大学生随机采访发现,有14名受访者表示不关心自己上传作品的版权问题。
北京邮电大学研一学生方东东对记者表示:我们上传信息的目的就是为了娱乐自己,联系朋友和证明自己的圈子影响力,版权问题是靠作品盈利的人才会关心的事。
维权成本与侵权成本不对等
除了版权意识薄弱,个人网络版权屡屡被侵犯的一大主因还在于维权成本与侵权成本不对等。近日,一桩微博维权成功案例,在网上引发了不小的争论。
不久前,河南省某高校学生牛依森根据热播节目《中国好声音》制作了一段宅男转椅围观好声音的动态图,上传至微博,之后该微博被转发近90万次,但微博显示作者却另有其人。
一个叫@D8喷腔的陌生网民下载了动态图后署名发布,其他网民转发时都显示作者是@D8喷腔,不是以我的名字转发的。牛依森觉得,微博被侵权了,发现被侵权后,我多次通过微博私信联系@D8喷腔,要求他删除这条微博。但@D8喷腔表示不会删除这条微博,并建议我重新制作,然后他会以我的名字转发。牛依森万万没想到,对方拿走他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被发现了还不愿改正。
无奈之下,牛依森决定向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平台进行举报。大概在一个星期左右,@D8喷腔回复我,向我道歉,重新转发并标明来源出处。
上诉剧情最终以牛依森在新浪微博的成功维权告结,但与韩寒等多名作家起诉百度文库并最终获得10万元赔偿的结果相比,牛依森仅仅是要回了自己的名分,而@D8喷腔的侵权成本仅是一句道歉话。
此前,作家六六因为某杂志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引用其微博内容,而将后者告上法庭。而现在,对于微博内容的版权归谁所有的问题已形成共识,版权归原创这条微博的人所有,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说道。
一位不愿具名的视频网站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平台不及时制止@D8喷腔的侵权现象,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避风港原则,被侵权人通知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链接等必要措施,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将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专家表示,如果微博被认定侵权,侵权者需要承担的责任和普通民事案件的责任差不多,赔礼道歉、赔偿、消除影响等。为了避免侵权,转发微博时应显示原博主名字,尽量不要使用别人的图片、创意。被侵权者可以通过和侵权者沟通、要求删除侵权微博,或者向网站投诉、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权。
记者观察:要平衡好版权保护与行业发展
在记者就自媒体时代的个人版权如何维护这一话题进行采访时,不少业内人士言必称法律:应该制定更加明晰的法律来界定、保护用户的个人版权。
在网络版权方面,以前的作品多受纸质媒介限制,而现在随着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发展,个人的作品创作几乎不受时空限制。过多的新业态涌现,过密的新问题出现,让一些领域出现监管真空;同时,一些领域正处于变异、转型的发展阶段,还未完全成形。
互联网行业发展本来就是野蛮的,野蛮生长之后需要规范,而同时这种野蛮生长还在不断发展,甚至产生变异。
处理这种问题较好的办法是,要让管理政策与时俱进,同时,相关政策应平衡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与版权保护的关系。
互联网是一种与传统发行和传播完全不同的传播媒介,是对传统以私权保护为基础兼顾利益平衡原则的著作权制度的巨大冲击。因此,不妨参照现有版权法和互联网发展规律出台相应管理措施,而不是完全照抄照搬原有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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