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法律效果: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民事侵权行为,一般是请求经济赔偿。
一、路过时被某公司的牌子砸伤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路过时被某公司的牌子砸伤的承担侵权责任如下: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对别人造成损害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能够证明没有质量缺陷的除外;
2、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业主、管理人、用户或者第三人倒塌、倒塌造成别人损害的,由业主、管理人、用户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小区内电梯广告收益归业主所有你知道吗
小区电梯内被物业公司租给广告公司使用,获得的租金收益应该由谁所有?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内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范围,物业公司将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的经营与收益,应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公示,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分配。
三、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
小区里面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都应属于业主共有。对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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