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什么是侵害民事权益
法律上侵害民事权益是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就是属于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两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二、侵权行为的特征是怎样的
侵权行为的特征是:
1.单方实施。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2.民事违法。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这里所谓的法定义务。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3.加害他人。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
4.应担责任。侵权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法律后果就是侵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
1.停止侵害。当侵权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仍然处于继续状态时,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法院责令加害人停止侵害人身或财产权的行为。这是一种基本的侵权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可以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后果的继续扩大。
2.排除妨碍。当侵权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无法正常行使时,受害人有权请求排除妨碍。该妨碍首先应当是实际存在的。
3.消除危险。当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或存在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时,处于危险中的人有权要求行为人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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