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民事权益的分类
侵害民事权益的分类如下: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权、个人信息保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三、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有哪些
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n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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