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审核完成后,即可以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自申请之日三天内办理完成。
异地身份证在外地丢了怎么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什么
一、办理流程。1、提交材料。携带相关材料至办理窗口,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注明原由。2、工作人员告知临时身份证取证时间。3、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二、办理条件。(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本市居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2)申请人需要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公民,如自愿申请领取,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三、办理地点。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大部分户籍接待室为每周7天对外办公。请注意各地区办理时间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派出所,双休日是否可办理或需要预约办理。四、办理材料。《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公安机关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五、办理费用及时间。办理费用:工本费10元。办理时间:从受理日起3日内发放证件,快的话可当天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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