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民事行为能力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2、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一、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分别要付的举证责任是什么呢
(一)患方的举证责任
患者要到法院起诉医疗机构,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要对自己受损害行为提供证据,在什么时间受到什么伤害提供证据。患者要对受损害的结果提供证据。
(二)医方的举证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二、承担补充责任的情形
1、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医疗纠纷有哪些误区
医疗纠纷的误区有:
1、在实行过错推定归责原则的情形下,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2、如果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要担责;
3、患者有尊重医疗人员、配合诊疗规范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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