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售楼广告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3-06-19 16:16:44 4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

1、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的。

2、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

一、购买期房后可以退房吗

购买期房后可以退房,没有协商,不能退房。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开发商未告知购房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不能办理所有权证。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二、如何投诉开发商最有效

投诉开发商去工商部门最有效。

在投诉开发商之前,也需要自己收集一些维权证据,主要有以下:

1、楼盘出售的宣传资料或者是楼盘的广告,这些材料能够可以证明开发商所言是否和宣传一致;

2、有购房合同,那么需要看购房合同内对于开发商所宣传的内容是否有具体的规定,有没有存在无效的霸王条款;

3、有房地产楼盘的规划图纸等相关资料,那么也可以证明开发商在开发楼盘时是否集团规划改造,而这些资料都可以去房管部门来进行查询。

开发商出现问题进行投诉,有以下几个部门:

1、质监局。质监局会检查开发商所盖楼盘的质量好坏,质量不好的话,质监局会对开发商进行罚款并要求其拆除重盖;

2、税务局。这个不用多说,偷税漏税可不是开玩笑的;

3、环境污染办公室。有人告扰民了,就得停工;

4、劳动部门。开发商拖欠民工工资,那么劳动局会对开发商处理,并要求其发放拖欠民工的工资;

5、政府。开发商有非法集资或者有烂尾楼的情况,政府会进行干预,并对开发商作出处罚。

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商品房买卖违约什么时候双倍赔偿

根据相关法规,主要有以下情形:1、合同订立后——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是可以主张双倍以下的赔偿的:(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2、合同订立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3、就是交房阶段——《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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