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委会投诉找哪个部门?
投诉居委会去哪里投诉:
市长热线:12345
去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农村民事纠纷由哪个部门处理?
农村村民发生各种纠纷,应找如下部门处理。
1、村委会,村委组织里分为,妇女委员,治安委员,民兵委员,民政调解委员,村民检督委员小组。如果一般民事纠纷,你找民政调解委员,动手打架你找治安委员。
2、如果村委调解不成,你找镇司法所,进行依法调解,镇政府依法调解不了,他们会告知你到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3、动手打仗,发生肢体冲突,直接打110,由派出所来进行处理,你也可以找冶安委会,再找110处理。
三、什么地方法院有权管辖民事纠纷?
原则上,除法定情形外,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的民事案件。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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