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门主持调解当中达成的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性质,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该调解协议。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如何处理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关于双方的赔偿协议需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一看协议签订时是否将可能出现残疾的因素考虑在内。遭受交通事故并造成身体损害后果,可能构成伤残,应当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考虑的内容。
二看协议约定的赔偿款中是否已从某个角度考虑了将来可能出现新伤情的因素。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侵害人为了避免以后和受害人再发生赔偿纠纷,往往会在签订赔偿协议时放宽赔偿标准,或者另行给付一次性后续赔偿款,以求“今后无涉”。
三看协议签订者是否确实存在经验和技能严重缺乏。如要构成显失公平,签订人必须在主客观方面都有缺憾,还要考量签订人是否确实存在经验和技能上的缺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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