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慢性病医保待遇备案条件
患各类恶性肿瘤、失代偿期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合并并发症、高血压病合并并发症、慢性病毒性肝炎、帕*森氏病、矽肺病、肺结核、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冠心病血运重建术后、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的患者,可申请特殊慢性病医保待遇备案。
特殊慢性病医保待遇备案材料
1、《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及门诊治疗备案表》;
2、病历资料、化验检查报告。
特殊慢性病医保待遇备案流程
申报—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办理特殊病后报销待遇是怎么样的?
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医保年度为一个结算周期,并计入当年度住院最高可报费用内,不设起付线。
哪些病可以申请特殊病种?
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下列病种范围内,且符合诊断标准(详见附件)的,均可申请办理特殊病种门诊:1.恶性肿瘤;2.尿毒症透析治疗;
3、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4、失代偿期肝硬化;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系统性红斑狼疮;
7、精神病;
8、血友病;
9、糖尿病合并并发症;
10、高血压病合并并发症;
11、慢性病毒性肝炎;
12、帕*森氏病;
13、矽肺病;
14、肺结核;
15、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16、冠心病血运重建术后。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特殊病种种类超出上述范围的,可视情继续保留。
全文5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