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附条件,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在单务无偿合同中,受赠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条件,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然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所附条件,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在单务无偿合同中,虽然受赠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条件,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然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 与 物 的 所 有 权 转 移 条 件 是 什 么 ?
所有权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在商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是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有两种方法,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而针对航空器、船舶、车辆等不动产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动产,如车辆,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因此,在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中,登记主义适用,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
根据所附条件,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在单务无偿合同中,虽然受赠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条件,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然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所有权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在商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是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有两种方法,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而针对航空器、船舶、车辆等不动产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动产,如车辆,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因此,在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中,登记主义适用,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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