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是在每年的1月1日到4月30日,上市公司半年报的披露时间是在每年的7月1日到8月30日。上市公司季度报告披露的时间:第一个季度是在每年的4月1日到4月30日;第二个季度的披露时间在每年的7月1日到8月30日;第三个季度的披露时间在每年的10月1日到10月31日;第四个季度的披露时间在每年的1月1日到4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一、上市公司法律特征:
(一)上市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形式
各国公司法均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股票上市交易的权利,其他任何类型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等都不具有公开发行股票并使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权利。同时,也并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都上市交易,股票能够上市交易的只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部分,因此,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并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
由于上市公司存在着众多的公众股东,法律更加注重其交易安全股票上市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的前提条件是股票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后而公开发行,然后再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等。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
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大致为每年的一到四月份,具体时间由上市公司自主决定。《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5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
全文8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