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存在影响居住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要求开发商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加固修复,并知道质量符合居住要求和使用要求合同。应注意的具体问题有:(1)提前发现和解决问题。
如果购房者收到漏水的房子,就需要不断地维修,即使保修也很麻烦,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好好验收,避免以后的麻烦。然而,住房质量问题往往不会立即暴露出来。很多购房者在收房时很难发现,开发商会刻意隐瞒。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后,应不时到施工现场关注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提前发现问题,提前解决。(2)发现质量问题时,不要轻易在验收单上签字。
房屋征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写在验收单上,要求开发商限期解决。如果你不把问题写下来并在验收单上签字,问题的解决可能会无限期推迟。(3)业主有权向开发商要求保修和赔偿。
房屋在保修期内,因房屋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律师帮助解决。(4)买方有权要求修理该房屋。
如果房屋已过保修期,业主已支付公共维修基金,则房屋大修费用应从维修基金中支付。业主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报修,并要求物业负责维修。
(5)验收合格后,发现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准予验收。
即使验收单上签的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如果主体结构质量经专业检验证明不合格,购房人有权退房。开发商应该为买家的损失负责。(1)房子的保修期可以和开发商协商。
国家法律规定了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最低保护期。此期限为房地产开发商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的保修期。但房子的销售期限大多已经过了。
开发商向居民承诺的房屋保修期,大多以自己和建筑商约定的期限为准,扣除房屋验收到向居民销售的期限。因此,这一期限比上述规定的房屋保修期要短得多。有时住户可能拿到了房子,有些已经过了保修期。其实,房屋的保修期可以和开发商约定,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把“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把上面承诺的保修期和开工时间看清楚;如果我们认为保修期太短,可以签订补充协议。(2)过了保修期,我们仍然可以处理房屋的质量缺陷。首先要确定是什么样的问题,是否在保修期内。如果在保修期内,应立即找开发商要求办理。同时,要注意房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以便以后索赔。
对于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分清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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