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定金和订金有区别
从法律层面来看,定金与订金并不相同。所以消费者在与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也应看清是“定金”还是“订金”。
据了解,“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比如在买卖关系中,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简单讲,定金是担保之意,不可退。
订金则一般被视为预付款,通常指买卖双方在具有交易意向后,为表示诚意,由买受方交付给出卖方的一笔款项。“订金”的效力一般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另行约定,那么钱款可以如数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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