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省直驻郑机关、事业单位2000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二)补贴标准
适当补贴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经费来源
省直驻郑机关、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提高适当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安排。差供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单位自筹解决。
(四)执行时间
提高适当补贴标准,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详见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省直驻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适当补贴标准问题的通知》(2000年12月21日豫人薪[20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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