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
时间:2023-05-05 19:11:23 8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主观过错主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根据民法典425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当然应该承担丧失要求居间报酬及承担给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这条规定似乎表面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前提是P2P平台作为居间人主观上必须为故意,过失不在范围之内。

笔者认为过失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理由如下:首先,根据民法典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不管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次,P2P平台作为专门的撮合借贷交易的平台,具有专业的经验和能力,所以其注意义务、注意能力相对于普通的居间人应该更高;再次,要求受害人证明平台主观是否是故意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所以规定P2P平台应该对过失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有其必要性、合理性,事实上在司法实务中不少法院的判决也支持这一观点。

全文4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继续履行 最新知识
针对P2P平台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P2P平台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