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中的高利贷不合法。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p2p网贷是什么性质
P2P网贷,又称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也就是点对点的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借贷。具体而言,就是投资人和贷款人通过P2P网贷平台这个中介平台,在网络上达成包括借款金额、利息、期限等条款的借贷合约,并通过网络完成认证、交割和清算等流程,实现信用借贷的一种模式。网络借贷平台作为民间融资的一种新的形式,并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属于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借贷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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