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不禁止即可为,工伤职工如在被确定工伤并最终确定伤残等级后,即可以初步计算出用人单位的赔偿额,工伤职工有权决定对赔偿款数额,是否做一定退让,以便与用人单位能协商一致,早日能拿到赔偿款。因该协商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应属于合法有效。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给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职工虚构工伤事故,或者为了多拿工伤赔偿款项,签订虚假协议,比如虚构离职时间,以便获取更高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等。因为该行为涉嫌侵害国家利益,因此应属于无效。
工伤私了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以下三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私了协议为无效或者可以申请撤销:
(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
(2)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
(3)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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