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填写《东莞市住房贷款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二手房买卖双方说明原件。
5、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资料、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6、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首期款须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及契税完税证明、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购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出卖方身份证件、个人活期收款账户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9、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原件。
(注:互贷城市职工除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外,还须提供以下任一证明: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相关表格下载:1、《2、《3、《(个人信用信息查询)4、《(异地贷款时使用)5、《(同一买受人时使用)6、《7、《(非担保已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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