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级别
时间:2023-06-21 14:21:56 5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县级市成立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在国土局一个部门,属于股级或副科级。国家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资源部的下设机构,在地籍管理司挂牌,为正司级。

一、办理房屋产权证流程

办理房屋产权的流程是: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房屋产权证书。

二、农村自建房无房产证和土地证法律上如何证明是自己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了解权属有关情况,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三、为什么要进行不动产登记

国家实行统一登记,将更好地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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