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在因第三方介入造成的婚姻破裂情况下,无过错方仅能向与其缔结婚姻关系的另一半提出损害赔偿申请,而不得向插足于他们之间的第三者主张赔偿权利。
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若导致夫妻关系瓦解,其间无过错的一方可依法追讨合理的损害赔偿:
(一)重婚行为;
(二)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事实;
(三)对配偶进行严重的身体或精神暴力行为;
(四)虐待配偶以及遗弃配偶及子女的恶劣行径;
(五)在婚姻期间涉及其他严重过失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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