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是什么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
1.被保险人年龄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年龄范围之内;
2.被保险人身体状况较为良好,不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健康告知的限制较为宽松;
3.保险事故为不可预料,不可控制,非疾病的,突发的,非被保险人自己所愿意的;
4.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是客观且看得见的。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是怎样的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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