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方便了消费者,也方便了别有用心的人。在网购日渐普及的时代,陷阱也日渐繁多。在网购过程中常常发生的网购纠纷主要有网络欺诈、商品宣传名不符实、先付款再发货、网购无发票、物流霸王条款多。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消费者保护权益法在今年已经着手修正。“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热捧。从更深一点来说,“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无疑也是对网购陷阱的一种打击。
陷阱一:网络欺诈
陈宏表示,少数不法商家在一些不正规网站上发布虚假商品信息,诱使消费者上当受骗。他们往往要求消费者先行通过银行或邮寄付款,得手后就消声匿迹,使消费者蒙受损失。
此外,针对有些促销前故意调高原价的情况,陈宏表示,对于销售商品,原则上有一个“厂家指导价”,过份高于这个指导价,并且还打着特价、促销的标签则构成价格欺诈。
陷阱二:商品宣传名不符实
一些网店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和间接性,在商品宣传广告、说明书上对商品的性能、效果等夸大其辞,消费者受到所购商品与网上的宣传存在较大差别。
甚至不少消费者在“淘宝”服装的时候,通常会看到店家会声明“在不同的显示器下看商品都会造成色差问题,如有出入,请以实际货物为准。色差问题将不能作为中差评、投诉、退换货的依据。”以此作为“免责声明”。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提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陈宏也表示,这样的免责声明,实际上并不能让店家免去责任,反而是不公平的“霸王条款”。
陷阱三:先付款再发货
有一些商家要求消费者先付款,再发货,就会出现消费者付了款而收不到货的风险。
陷阱四:网购无发票三包商品无售后
一些商家不提供发票,不提供商品质量“三包”凭证,使得消费者应享受的退货、换货、维修服务的权益得不到保证。
陈宏表示,对于家电、鞋子等国家强制三包的商品,有些网店因为网络销售的缘故,就不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三包”凭证。而这些商品,无论网络销售与否都是应该强制三包的。
陷阱五:物流霸王条款多商品损失难赔偿
物流也越来越成为网购纠纷中突出的问题,快递变慢,甚至快递过程中造成商品丢失、损坏,但消费者难以得到合理赔偿。
其表现为,商家和快递公司互相推诿责任;快递公司规定不按商品的价值,只按运输费用的几倍赔偿;快递公司自行规定消费者签字后再验收,验收发现商品缺失或损坏,又以其已签字为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快递公司在自己制定的格式合同中,限制消费者的索赔时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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