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土地使用证被征收是否能够给予赔偿?
时间:2023-09-10 19:50:13 27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政府实施房屋征收时必须为被征收人提供经济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于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将不予补偿。

依据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实施房屋征收时,必须为被征收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未 经 登 记 的 建 筑 如 何 处 理 ?

未经登记的建筑是指在建筑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者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等手续的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未经登记的建筑属于非法建筑,不得买卖、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也明确规定,未经消防部门验收或者备案的建筑物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建筑物不得投入使用。

因此,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该依法予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未经登记的建筑不得销售、不得租赁。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买卖、租赁等行为,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并可以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对于未经消防部门验收或者备案的建筑物,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建筑物,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未经登记的建筑不仅违反了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可能存在重大的火灾隐患。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以保障公共安全。

未经登记的建筑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可能存在重大的火灾隐患。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以保障公共安全。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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