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办理执照所需经营场所证明要求是要房产证,可以提供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代替。如果农村住宅房没上述证件可以作为无产权房产,个体工商户由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生产型企业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同意使用的证明,其它企业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城建管理部门出具同意使用的证明
没有房产证能卖吗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屋需要看房屋的实际情况来断定房屋是否能进行出售。
(二)开发商拥有房屋的产权,但是还没有给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这样的情况房屋是可以进行正常的房产交易的,只是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要预留一部分房款不缴纳,在房屋的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才能将没有支付完的尾款交付于房屋的原户主。
(三)期房现在市场上也有交易成功的例子,但是这样的房产进行交易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因为房屋还没有建成,关于后期开发商预售房屋的许可证以及房屋的质量是否能办理下来是否合格,都存在很大的变动,不能百分之百完成。
(四)建成的房屋开发商办理不下来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将来就不能办理房屋的房产证,所以这样的房屋交易给户主,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就是不能进行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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